近日,兴龙水电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开阳南江水电站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及《关于开阳紫江水电站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标志着我公司通过二年多时间开发的南江、紫江水电站CDM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据了解,南江、紫江水电站CDM项目是贵阳市首家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南江、紫江水电站CDM项目从2006年6月开始启动,通过与国内的咨询公司积极合作,先后完成了物色潜在购买方、项目利害关系方征询、项目准入条件的审核、项目核准的申报等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项目在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后要进行DOC文件修正并审查,通过后报联合国申请注册,联合国受理后进行公示4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即可获准注册,注册成功后项目即可进入正式运作。
南江、紫江水电站项目减排二氧化碳购买方为IFC—荷兰碳基金公司,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南江水电站项目可售二氧化碳减排量为24万吨,紫江水电站项目可售二氧化碳减排量为13万吨,转让价格每吨二氧化碳不低于8.6欧元。南江、紫江水电站CDM项目开发成功,将给业主带来318.2万欧元(目前约合人民币3182万元)的经济效益。
(CDM项目小常识:根据我国批准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核准的《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即发达国家每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或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就可获得等量排放权)。